進入二十一世紀之后,我們國家的城鎮(zhèn)化進程不斷加快,很多年富力強的農民,為了獲得更高的收入,他們放棄了農村的承包地,來到了城市里面打工。一方面為城市建造了高樓大廈,另一方面也造成了農村空心化的問題。這對于我們國家來說,也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情。
畢竟我們國家是一個擁有十四億人口的大國,糧食安全顯得尤為關鍵。隨著越來越多的農村耕地,進入了撂荒的狀態(tài),也對我國的糧食安全,造成了直接的威脅。為了解決這樣的問題,國家也想盡了很多辦法,其中最為典型的,就是允許農民有償退出自家的責任田。
這對于落戶城市的農村居民來說,也是一件非常欣喜的事情,他們可以憑借撂荒的承包地,獲得一部分經濟收入。不僅能夠緩解他們日常生活當中的經濟壓力,而且還能讓耕地發(fā)揮出更大的價值。不過也有一些農村,出現(xiàn)了很多農村合作社,無力種植的農民朋友們,也將自家的責任田,放在了農村合作社里面,按年進行分紅。

對于那些仍然在農村居住的村民,國家也為他們提供了種糧補貼,這不僅提高了農民種糧的積極性,而且還能減輕農民購買農資產品的經濟壓力。尤其是在最近幾年的時間當中,國家的補貼越來越全面,覆蓋面越來越廣,也讓很多農民切實得到了實惠,他們種植糧食的積極性更高了。

根據最新的補貼標準來看,農民種植糧食的補貼是每畝地十元錢,當然了對于糧補來說,各地也是不一樣,就像種植玉米和大豆等經濟作物的補貼標準更高,每畝地可以達到十五元到二十元左右。不過在東北地區(qū),除了糧食補貼之外,農民朋友還可以獲取輪作補貼,每畝地的標準,大概在一百五十元到五百元之間。

不過國家提供的糧食補貼,主要是為了獎勵那些種植糧食作物的農民,而對于將責任田承包給農村合作社的農民,他們將不能獲得這筆資金補貼。而相應的補貼金額,也會直接發(fā)放到承包者手中,這不僅能夠最大限度的保證種糧者的經濟利益,而且還能讓糧食補貼資金,發(fā)揮出應有的價值。

因為我們國家的幅員非常遼闊,所以各種補貼的發(fā)放時間也不同,對于南方地區(qū)而言,基本上每年的6月30日之前,都會將這些補貼,直接打到農民的卡里面。而對于我國北方地區(qū)而言,因為農作物成熟的時間較晚,所以農民獲得補貼的時間也不盡相同。
不過可以肯定的是,只要農民按照國家相關規(guī)定,種植了農作物,就一定能夠獲得糧食補貼的。所以在我國現(xiàn)階段,老百姓種植糧食的積極性更高了,不僅保障了我國的糧食安全,而且還能最大限度的提高農民的收入。而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(fā)展,農民獲得的補貼也會越來越高。